横行乡里 称霸一方 持枪拒捕:四川一恶霸被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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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1:54 新华网 |
新华网成都5月12日电(任硌、吴文洲)记者从四川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抢劫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在渠县称霸一方的李仁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其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现年48岁的李仁勇系渠县农民,长期以来横行乡里,称霸一方。1996年5月29日上午10时许,因李仁勇涉嫌非法持有火药枪,且击伤他人,渠县公安局鲜渡派出所所长石定中及民警王飞宇,会同原渠县宝塔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李仁勇家对其实施抓捕。李仁勇持火药枪抵住石定中的头部太阳穴威胁,并要求已掏出手枪的王飞宇将枪收好,后挟持石定中并乘机逃走。1998年9月14日晚,李仁勇与张玉林(另案处理)等四人窜至广安市区肖溪镇许朝良(被害人)所开的百货副食店,李仁勇一人进店后用塑料口袋装好一些烟、酒,未付钱就跑出店外。许朝良见状与其兄许朝成(被害人)追赶李仁勇等人。追赶中,李仁勇用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将许朝成击成重伤。2000年8月29日,李仁勇在广安市与赵德明发生争吵,继而抓扯。赵德明追赶逃跑的李仁勇,李仁勇掏出随身携带的火药枪将赵德明击伤。2002年夏天,李仁勇用买来的钢管、橡皮等物资自制了双管短火药枪两支。2004年夏天,李仁勇又用买来电雷管、炸药、电池等物资自制了三枚炸弹。2004年10月,作恶多端的李仁勇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