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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骗取保险金放火烧工厂 潘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2:02 大华网

  本报讯黄泽春通讯员陈希为了骗取保险金,竟然放火焚烧自己的工厂……被告人潘某近日被龙湖法院认定犯保险诈骗罪及放火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某在2003年9月向一保险公司购买以自己的独资企业汕头市龙湖区某电脑绣花厂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综合险,总保险金额为362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去年8月20日凌晨2时多,该电脑绣花厂两次停电,潘某萌发了放火烧毁厂内财物以骗取保险赔偿金的念头,并通知工人停工。在工人离厂后,潘某用打火机先后点燃了存放在厂内稳压器旁边、1号绣花机与2号绣花机之间及通道,以及办公室的办公桌等六处的样品、朴纸和羊毛、尼龙布等易燃物品。

  因火势较猛,潘某用灭火器救火无效,遂拨打119报警。在消防部门灭火后,潘某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213630元,并向保险公司报称失火,索赔保险金2108125元。龙湖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勘查后将火灾列为放火案件,并移送刑侦部门立案侦查。经过公估,该宗火灾损失774981.5元。

  龙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同时侵犯公共安全,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保险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其中,潘某在着手向保险公司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骗得保险金,属于犯罪未遂,对其犯保险诈骗罪未遂可减轻处罚。鉴于潘某在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龙湖法院近日结案:潘某犯放火罪、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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