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出事,下属摆平”的背后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2:31 中国新闻网 |
5月9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受贿索贿162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来是,卢建中于2001年在连平县粤连大厦嫖娼,事后遭人勒索,遂召集时任河源市交通局副局长的唐某某、河源市公路局局长的谢某某、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连平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马宏青(因作伪证被起诉)商量对策。 “大哥,我被××的人打了,你一定给我出这口恶气啊!”——这是香港电影中时有的描写黑社会的镜头。一般都是,某某帮派的“小弟”惹事被其他帮派的人给打了,这“小弟”便哭着去找老大给自己摆平和报仇。 现在有一幕“官方版”的类似镜头出现了,不过不是“小弟”出事,而是“老大”自己出事了。笔者斗胆导演一下这幕:某天,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突然收一封“有凭有据”的勒索信,要求他于指定时间将人民币150万元汇到指定账户。卢副书记立即召集了各部“有关”官员前来商量解决。布置安排好后,下属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事情摆很快平了。 看看吧,还是咱们的卢副书记厉害,效率高啊。这要真的拍成电影,上座率一定很高。不过,这事还是有些蹊跷啊,为什么这位卢副书记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召集”这么几个重要的下属呢?难道他不怕被下属知道自己因为嫖娼被人勒索了?似乎嫖娼在这几位干部之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笔者猜测是这几位官员一起去嫖娼的,要么就是他们之间还有其他“共同利益”把他们牵连在一起,要么就是互相都掌握了各自一些“把柄”。 由此观之,我们不能仅仅把这件事简单的看成是“嫖娼——勒索——索贿”案件,这位卢副书记所与其召集的这几个人完全是“互相信任”的“利益共同体”,这是我们党政组织中一小撮腐败分子,是害群之马,他们这种关系的结成也不应该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值得我们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警惕。 有些领导干部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就肆无忌惮的滥用开来,要求下属部门领导给自己的亲戚安排工作,随便给自己的朋友办事批条子打招呼,更有甚者还买起官位来了,诸如此类公权私用、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等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官风政风不正,令老百姓深恶痛绝。因此,类似卢建中这类事件,一定要深入检查,一定要依法追究“出事领导”和“摆平下属”的责任,严厉打击“腐败利益共同体”。 领导出事了,下属来摆平,这不是正常的行政工作,这背后不是简简单单的上下级关系。这回卢建中副书记被判刑了,他真的出事了,再也没有哪个下属可以摆平了。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值得纪检部门注意和思考,以防止和打击下一个“领导出事,下属摆平”。 【来源:红网;作者:谢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