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饮用水源禁止游泳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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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4:0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我省全面推进九龙江流域整治工作,厦门将启动生态城市建设本报综合消息今年起,九龙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2005年度九龙江流域水污染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九龙江流域整治工作。 畜禽养殖场应远离流域 通知要求,禁建区划定后新建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限期予以拆除。对禁建区外符合规划、有条件治理、能够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的,制定分期分批治理计划;对不符合规划或无法治理达标的,限期搬迁关闭。 拆除垃圾油类装卸码头 今年开始,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的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于年底前予以拆除。 加强船舶管理禁止排污 通知要求,厦门市要全面启动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乡镇生态环境规划和生态示范区规划工作,并创建天竺山、筼筜湖湖心岛白鹭自然保护小区,加强河口区航运污染防治。厦门、漳州市要加强对航运船舶的管理,禁止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行为。漳州、龙岩市要严禁在江河两岸堆放、倾倒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和河道淤积的废弃物。(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