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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小企业以立法求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4:57 扬子晚报

  中小企业占着全省企业总数的99%%,在江苏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支柱作用不言而喻。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列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以立法为契机,探索新机制,谋求中小企业发展的新突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介绍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已经对《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总的认为法规草案的基础很好。同时,很多委员感到,草案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归纳和汇集现有的相关政策,缺乏针对性、突破性的新规定。大家认为,中小企业在江苏全部企业中的比重很大,目前在发展中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果以制定颁布这个条例为契机和抓手,探索一些新的举措,形成新的机制,对在全省范围内营造鼓励“三创”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将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决定采纳委员们的共同意见,将《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作为立法重头戏,开始进行更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针对普遍反映的创业难、融资难、担保难和干预多、收费多等问题,力求能有新的改进和适当的突破,等条件成熟后再进行二审。

  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常规上,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法的领导力度加大,由洪锦α、方之焯两位副主任联手领导。一审法规一般由委员会牵头负责,过后则由法制委员会接手进行二审。而《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二审稿修改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由法制委员会牵头,联合了财经委、农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共同参与。

  目前,立法进入了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阶段。为了使这部条例在体现江苏特色的同时,又能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委员们建议多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此,立法者搜集了欧洲、北美、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并分门别类作了整理汇总,以期能采他山之石为我省立法所用。

  与此同时,各种对象的调研座谈正在一一展开。省中小企业局、省创业投资公司以及企业代表为立法提出了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很多人提出,法规应该在设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解决融资难、大中专毕业生和转业退伍军人创业、鼓励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到欠发达地区投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创名牌、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否要编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等问题上有改进和突破。

  还有人提出,目前的法制环境不利于创业投资的发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的资本市场退出渠道不畅;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至今未落实,面临“双重税赋”的困境;投资于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机构风险大而收益低,商业资本对效益信心不足,后期资本不愿到位;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要求比较苛刻,造成了在资本市场上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由于各级政府过分追求GDP的增长,造成政府的大部分扶持资金流向大企业,而真正缺少资金的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资助。建议明确创业投资的职能、功能与定位等,保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对于投资中小企业应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扶持政策;省级基金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介入风险投资,并为此创造更为宽松的法制环境。(王晓映)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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