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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溪大桥小车每次5元番禺大桥小车取消收费(紧接A1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0: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番禺大桥取消一类车的过桥收费,根据预测,由于洛溪大桥客观承受能力已趋于上限,政府采取行政性收费手段调控交通流量,2005年洛溪大桥的交通流量将保持平稳,番禺大桥则将分担大部分一类车增长的交通流量。届时,番禺大桥平均交通流量将达75000辆/日,占上述两桥交通总流量的54%;洛溪大桥平均交通流量保持65000辆/日,占两桥交通总流量的46%,上述两桥整体交通流量趋于平衡。

  昨天,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透露,2006年新光快速路开通后,其过江段即新光大桥对小车将收费5元/车次。也就是说,2006年新光快速路开通后,如果新光大桥与洛溪大桥对小汽车收取5元/车次,番禺大桥取消对一类车收费,华南路黄埔大道等至迎宾路段对一类车收取10元/车次,上述三座桥梁的交通流量将重新调配趋于平衡,预计洛溪桥的车流量将下降至46000辆/日。按照预测分析,洛溪大桥和新光大桥各占上述三座桥梁整体交通流量的30%,番禺大桥约占40%,整体交通流量分布平衡。

  随着广州市路网建设的推进,2010年后与洛溪大桥相邻的过江通道将增至7条,其中东沙大桥、南沙港快速路(海星岗大桥)、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及珠江黄埔大桥经省政府批准为经营性收费,其过江路段收费按照里程进行测算,一类车收费标准拟在5元~10元/车次之间。如果实施该方案,洛溪大桥、华南路(含华南快速干线一期和番禺大桥)和新光快速路的小汽车收费标准也将统一在5元~10元之间。因此,从长远角度分析,该方案有利于平衡未来过江通道的交通流量。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昨天强调四点:一是洛溪大桥还贷到期后,将依法停止还贷收费,这是肯定的。二是现在洛溪大桥收取的交通调节费,和原来的路桥收费是两种不同性质、不同主体、不同目的的收费,前者的性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是政府,收费目的是平衡路桥整体交通流量,而后者的性质则属于经营性收费,收费主体是路桥经营企业,目的是收费还贷;此外,两种收费依据的法律不同,前者依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后者依据路桥收费的有关法规。第三,收取交通调节费并非广州所首创,在国外及香港这一做法较为普遍。第四,这一方案最大的好处是,能有效缓解洛溪大桥交通压力,平衡区域交通流量,有利于广州“南拓”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而且不增加财政压力。(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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