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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凭处方卖出处方药 市区一药店被罚款4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27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黄泽春)市区一家药店为了赚钱竟然不顾国家有关规定,无凭处方却卖出了多达100瓶属处方药的联邦止咳露,结果被市药监部门查获,处以罚款4000元。据悉,全市药监执法人员目前已对处方药凭方销售的情况展开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大行动。

  昨天上午,记者走访市药监部门时,有关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的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不无感慨:国家有关部门至今已多次发出通知,重点要求经营者要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否则将处以警告或者处以2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但不久前他们前往这家药店突击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卖出了约100瓶联邦止咳露。由于这种止咳露是含有可待因的复方制剂,是一种需凭处方销售的中枢神经镇咳药。因此当场要求该药店提供相关医生处方,对方却无法拿出这100瓶联邦止咳露的销售处方。药监执法人员遂认定该药店违规无处方销售处方药,除了对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及警告,决定按规定对其罚款4000元。

  近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的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专项检查中,市药监执法人员还着重检查同样属处方药的盐酸曲马多片。并对市区长江路及龙湖村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段进行检查,被检查药店表示知道盐酸曲马多片为处方药,也基本做到凭医生处方销售这种药。(来源:《汕头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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