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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听证将征集15名市民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1:55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王丽凤实习生黎泳芝通讯员穗宣)经广州市交委等部门多方调查研究,洛溪大桥收费改革方案推出。据了解,此方案推出后能有效缓解洛溪大桥交通压力,平衡区域交通流量,有利于广州“南拓”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而且不增加财政压力,并为今后扩大年票制范围奠定工作基础。昨日,广州市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新闻座谈会上,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及市交委副主任唐儒平就该方案向记者作了解读。

  洛溪所得补番禺经济可行

  沈志超说,从经济可行性方面分析,本方案能够使洛溪大桥行政性收费所得弥补番禺大桥因取消一类车收费造成的损失,市财政不用补贴,洛溪大桥行政收费多出部分还可用于该桥大修工程。

  根据2004年两桥的收入情况,相关专家对今年两桥的收入状况作了科学预测。据数据显示,如果洛溪大桥2005年6月停止还贷收费后实行行政性收费,预计全年总收入约1.16亿元。2005年7~12月,该桥预计净收入约5195.50万元。番禺大桥从2005年7月起免收一类车过桥费后,2005年后半年收费减少约3552.5万元,而洛溪大桥2005年下半年净收入5195.50万元完全能够弥补番禺大桥半年的损失,市财政不用补贴,洛溪大桥行政性收费多出部分可用于该桥大修工程。

  到2006年新光快速路开通后,预计新光大桥的收费与洛溪大桥一样对小汽车收取5元/车次,番禺大桥取消对小汽车收费,华南路黄埔大道等至迎宾路段对小汽车收取10元/车次,这样,通往番禺的通道将有三条,车流量将重新调配,因收费相差不大,流量仍能趋于平衡。按照2005年数据的有关测算方法,2006年洛溪大桥的净收入约为7283万元,番禺大桥因对一类车不收费而造成的损失为5845万元。由此可见,2006年洛溪大桥行政性收费仍能够补偿番禺大桥的损失并有剩余。

  另一方面,由于番禺大桥、洛溪大桥的运营管理单位均为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属企业),番禺大桥股东以国有企业投资为主,经协商、谈判可以达成一致,而且不涉及华南快速干线一期收费标准的调整,从而降低了协调难度。

  未来交通流量仍能保持平衡

  而据唐儒平介绍,从交通可行性方面分析,本方案通过洛溪大桥实行行政性收费对过江交通流量进行有效调控,缓解了洛溪大桥的交通压力,对目前的交通路网结构无影响,能有效平衡区域南北向交通流量。

  会上还透露,按照预测,2005年洛溪大桥的交通流量将保持平稳,番禺大桥则将分担大部分一类车增长的交通流量。届时,番禺大桥平均交通流量将达75000辆/日,占上述两桥交通总流量的54%;洛溪大桥平均交通流量保持65000辆/日,占两桥交通总流量的46%,上述两桥整体交通流量趋于平衡。

  另外,2006年新光快速路开通后,上述三座桥梁的交通流量将重新调配,预计洛溪大桥和新光大桥各占三座桥梁整体交通流量的30%,番禺大桥约占40%,整体交通流量分布平衡。

  随着广州市路网建设的推进,2010年后与洛溪大桥相邻的过江通道将增至7条,其中东沙大桥、南沙港快速路(海星岗大桥)、新洲至化龙快速路及珠江黄埔大桥经省政府批准为经营性收费,其过江路段收费按照里程进行测算,一类车收费标准拟在5元~10元/车次之间。如果实施本方案,洛溪大桥、华南路(含华南快速干线一期和番禺大桥)和新光快速路的小汽车收费标准也将统一在5元~10元之间。因此,从长远角度分析,本方案有利于平衡未来过江通道的交通流量。

  此举省内尚属先例

  沈志超还说,这种采取行政性收费手段平衡区域交通流量的做法,与还贷无关,在广东省尚无先例。但在国外及香港通过收费平衡交通流量的做法较为普遍。如新加坡、伦敦通过对拥挤路段实施收费来平衡交通流量。香港红磡隧道虽然早已收回投资,但仍维持收费,而且在香港西区隧道通车后,为与西区隧道收费平衡,反而提高红磡隧道的收费标准,从而有效地平衡了交通流量。

  据了解,北京市也已在有关交通发展纲要中提出通过收费平衡拥挤路段交通流量的措施及相关收费方案。

  听证会公开征集15名市民代表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提出洛溪大桥收费改革的申请,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保证洛溪大桥交通问题解决方案的科学性、民主性,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原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市政府决定5月26日上午:8:30-12:30在天河大厦(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133-183号)召开洛溪大桥收费改革听证会。

  听证会正式代表27名,其中由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单位推荐产生22名,因此,听证会将向社会公开征集正式市民代表5名,旁听代表10名。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看问题比较全面、具有一定分析综合能力、语言表达流畅的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表,由物价局确定并通知本人。具体报名方法为:

  1.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会组织代表持本单位证明报名。报名表可登陆广州市价格信息网(www.gzwjj.gov.cn)下载。

  2.报名时间:听证会市民正式代表从即日起到2005年5月15日17:30止,听证会市民旁听代表从即日起

  到2005年5月19日17:30止。周六、周日照常办公。

  3.报名地点:广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解放北路1382号金桂圆A2栋912室)

  4.联系电话:8619686586196868,传真电话:86196860

  5.联系人:吴建成申智平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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