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交法》几人学习几人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2:29 兰州晨报

  去年5月1日起,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

  然而,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旨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这部新法律实施一年来,省城市民却大多表示不了解,广大司机也没有进行具体学习。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和司机对实施一年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知之甚少

  市民:九成以上知之甚少5月9日,记者在中山林、南关什字、广场西口等地就首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状况随机进行询问调查,90%以上的行人表示不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该法律中涉及到行人的具体内容更是无一人能说出。

  司机:没有经过具体学习当日,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多名驾驶员,90%以上的司机表示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大部分司机表示,他们是通过媒体了解到这部法律的,但都没有具体学习过;一部分司机表示是从驾驶员培训中心了解到的,另一部分司机表示是交警告诉他们的。

  暗访:学员交钱盖章通过当日下午3时许,城关区驾驶员服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心每个月都会对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按规定驾驶员每个月必须来中心学习一次,没有规定的日期,驾驶员来了碰上讲课就听课,没有安排讲课时就自己看看报纸。随后,记者以刚考上驾照要落户为由,与某区驾驶员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户落在该服务中心要交120元服务费、5元会费、30元安全管理费、两个学习本子5元,共计160元。

  一个季度学习一次,除了星期六、星期天任何一天来都可以学习,学习一次盖三个章子,这样审验执照的时候就可以顺利过关。他告诉记者,如果太忙可以让家人拿着本子到服务中心“学习”盖章。记者在采访了多名驾驶员后了解到,大多数司机都忙于工作,根本没时间学习。只要给服务中心交钱,章子就能盖全。

  本报记者石玉龙实习生魏晓霞行人被撞不能白撞新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方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或者有足够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可“私了”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受重罚法律将饮酒驾车处罚方法做了细致规定,分饮酒后和醉酒后两种程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超员超载要受罚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将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重量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辆须办强制险新法中明确指出,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拖车不得收费用机动车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处罚须开“决定书”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报记者石玉龙实习生魏晓霞整理(来源:兰州晨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