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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股权收益权”一夜暴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2: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记者

  宁波晚报讯购买非上市公司“原始股”一夜暴富的神话曾经让不少甬城市民上当受骗。而现在,又一个神话产生了,不过这次神话的内容变了:“原始股”变成了“股权收益权”。

  “理财专家”描绘诱人前景

  5月10日,市民王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近半年来,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宁波分公司不断给他打去电话,向他推荐“原始股”。而王先生的手机号码,对方称是公司随机编排出来的。当天下午,记者给该公司打去电话,表示对该项目感兴趣。没多久,一则有关该公司当晚7点举办推介会的短消息发到了记者手机里。

  参加推介会的共有20来位市民。进入一房间后,两名自称是“理财专家”的20多岁的小姐,一面在白板上用水笔比划着,一面介绍“紫光华宇软件”这样一个风险投资项目。她们称公司拥有600万股紫光华宇软件的股份,目前这部分股份向中小投资者转让,宁波共有100万股,每股的价格是3.9元。

  两名“理财专家”称,紫光华宇软件很快就要在创业板上市了。随后她们举了好几个例子,称某某股份一上市,股价猛涨几十倍甚至上千倍,投资者一夜暴富。如果现在购买了“紫光华宇软件”股份,那么公司不久上市后,投资者马上就能得到丰厚的回报。约45分钟后,“理财专家”结束了介绍,记者等人被带到外间和公司业务人员具体交流,而另一批市民又来到了公司。

  转让“股权收益权”疑问不少

  非上市公司股票民间转让业内称其为“一级半市场”融资,这种融资形式证监会正在重拳打击。但公司一名业务人员就胸有成竹地表示,她们公司出售的不是股权,而是“股权收益权”。

  她称公司的股权委托江西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托管,投资者和江西国托签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得到股权收益权,这是一种“财产信托”。

  素豪律师事务所的胡力明律师表示,在《信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股权信托做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该公司的股权信托方案并不能认定为非法,但其中疑问不少。该公司将自己所持有的法人股信托给江西国投,设定不特定的大众为受益人,而受益人要取得这份信托合同的受益权,必须拿钱来买。但投资者最后拿到的信托合同中不会体现受益人购买股份这层关系,也就是说投资者支付给公司的钱没有保障。此外,江西国托托管的合同期为两年,一旦期满,投资者的利益又该如何保护?

  业内人士称风险巨大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他们都表示,如此转让“股权收益权”风险巨大。第一,信托公司只是托管机构,不承担投资的风险;第二,投资的公司在外地,投资者很难掌握公司的变化情况。而最重要的是,该公司夸大宣传,片面强调了紫光华宇公司上市所能带来的收益,但公司一旦上不了市怎么办呢?

  记者也多次向该公司询问此问题,但公司的业务人员却一味强调紫光华宇公司“应该马上能上市”。而昨天,记者在紫光华宇公司的网站上发现了一则声明,上有以下内容:“对于网上流传的有咨询公司的‘理财专家’对本公司的宣传,不代表本公司观点。公司一贯反对对公司的投资价值做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宣传。公司认为任何投资都可能存在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未上市公司到底能不能上市,何时上市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所以丰厚的投资回报率许诺根本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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