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得同意才能下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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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5:43 北京日报 |
本报讯海淀区的街道办事处今后再也不用担心委办局乱检查了。昨天海淀区颁布的社区建设工作准入办法规定:委办局要下街道进社区检查工作,必须向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打报告,经过同意才行。 委办局到社区居委会挂牌滥、检查多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海淀区,每个居委会都有十多块牌子,最多的一个居委会竟然挂着23块。在居委会工作的同志反映:看起来挂着一块“XX工作进社区”的牌子,其实是个摆设,挂牌的部门一年到头就会检查,根本谈不上为社区居民办实事。 按照新的社区建设工作准入办法,委办局需要在社区挂牌的,必须先向海淀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和实施方案,说明进入社区的政策依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还要制定进入社区的期限。领导小组办公室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社区居委会的承受能力进行初审,与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并召开社会居民代表会议,征得大家同意后才能进入社区。 各社区还将成立由居民代表参加的考核委员会,每年年底对进入社区的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将退回原单位,如果有60%的工作人员不合格,职能管理部门的该项工作要退出社区。(吴志勇朱晓华)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