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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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00 扬子晚报 |
宿迁5月12日电 今天下午,宿迁市政府在泗阳县穿城镇举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仪式,副省长王湛出席仪式并讲话。 王湛首先肯定了宿迁市委、市政府对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做的工作。他说,今天这个仪式,标志着该市农村低保工作的正式启动,同时,也标志着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建立和实施。 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了“在全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的目标,这是省委、省政府在当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全省广大农民办的一件重要实事。省政府去年9月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到今年3月底前,全省所有的县(市)和含农业乡镇的区,都先后制定出台了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同时,省政府还安排了1.4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推动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据统计,第一季度,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在所有县(市)和含农业乡镇的区建立和实施,保障人数达78.81万人,共发放保障金8418.89万元,人均月补差金额35.61元。 对今后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王湛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推进工作进度,确保省政府“应保尽保”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加大资金投入,克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确定负担比例,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农村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要依法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政策交给群众,严格操作程序,规范申请、审核、审批以及资金发放手续,加强资料和台账建设,建立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每季度要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一次复查,做到有进有出,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要加强资金管理,各级农村低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各级财政健全收支账户,并加强对低保金的监督管理,广泛吸收农民参与监管,确保农村低保金的安全使用。要建立责任制,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资金到位,监督到位。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相应的责任措施,形成合力,把这一工作抓紧抓实。(徐明泽)(新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