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转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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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19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陈挺文/图 本报讯5月11日,国家七部委出台宏观调控房价政策,以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本报记者昨日就此专门走访厦门市土地房产、建设等有关部门,了解厦门调控房价的相关举措。 厦门炒楼现象 已经有所抑制 本次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期房禁止转让买卖,以有效杜绝“炒楼花”现象。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仅从今年年初以来的交易情况看,在该中心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共有1.1万多件,而这其中,炒楼花的只有130多套,只占了1%,加上退房的689套,总共也才800多套,占的比例并不大,而这其中还包含有各种因素退房的,并不仅仅是炒楼的现象起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现象表明,伴随着今年年初以来国家相继出台的如央行加息,土地调控政策的出台,在厦门这样对房价很敏感的城市中反应很快,炒楼现象有所抑制,理性消费和实际需求占了主流,随着本次进一步宏观调控的举措,厦门的房价今年不太可能出现很大的波动。 岛内外闲置土地 明年将全面利用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土地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为期一个月的厦门大规模闲置土地申报登记工作开始进行。 厦门市土地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表示,厦门闲置的土地将用最快的两个月统计清楚,根据各自不同的年限尽快盘活利用处理,采用限期动工、暂时回收做绿地或者收取土地闲置费等手段,加快这些土地的使用和投入市场,争取到2006年将厦门所有闲置土地全面利用起来。 盘活过往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加快商品房建设,从而抑制房价的增长,这无疑是控制房价增长的有力手段,联系到此前刚刚公布的今年土地出让计划,第一批计划出让项目13项,总用地61万平方米,总建设面积87万平方米。据厦门市规划局分析,按照目前厦门的供地情况,可以满足三年以上的房地产市场发展。 据悉,本次厦门闲置土地的统计范围包括,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而没有动工建设的;市政府批准的用地及用地批文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项目;已动工建设,但已动工土地面积占总面积不到1/3的,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等等,这些土地据预计在400宗左右,面积有4到5平方公里,工业和商品房闲置用地是其中的大头。 经济适用房供应量 今后将明显要加大 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开发中低价位、档次楼盘的数量,已被实践证明是有效控制降低房价的有力手段,厦门同时出台一些配套政策配合执行。 为了进一步限制房价过快上涨,厦门建设局表示,今后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尤其是加大在岛外的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同时,从今年起厦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售。新政策从今年的400套海沧绿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开始适用,今年签合同时,明确规定5年内不得转让出售,5年后出售的也要补交基准地价款。 具体实施细则 厦门正在论证中 本次出台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期房禁止转让,购房不足两年转手的,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在三个条件下普通住房享受优惠等等。 记者昨日从几个部门了解到,实际上这些有针对性的建议厦门不少业内人士早已经提出,目前厦门正在详细论证细则问题。据悉,这些措施包括,禁止开发商在销售前进行内部认购,禁止楼花转让,在转让时必须有产权证而且必须交清银行按揭,认购和买卖的合同登记实行实名制,购买第二套住房适度提高首付款比例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