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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假信息骗倒八国九“老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20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江荣义

  通讯员古汉民

  本报讯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电子产品信息后,并通过电子邮件与被害人联系,谎称其有电子产品,让客户往其制定账户汇订货款。而这则虚假信息竟骗来了8个国家9个受害人人民币88494元。昨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黎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

  黎某,大学文化,在厦门某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班,本来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他在公司业务交易中,发现客户向公司订货,往往把钱汇入公司账户后,从不上门看工厂、看货,只是坐等收货。于是黎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2004年2月9日,黎某就化名“李四海”,以伪造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开户。随后黎某在没有真实产品的情况下,在互联网上以虚构的“四海电子有限公司”名义,发布虚假的电子产品信息,称四海电子有限公司专业生产电子监视设备,并化名“Jack”、“Lily”通过电子邮件与澳大利亚等8个国家的9个被害人联系,让被害人往“李四海”的银行账户里汇入样品款,款到后黎某先是欺骗被害人称产品很快就可以发出,随后即中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将货款占为己有。到案发时共作案9起,共骗得货款折合人民币88494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89745元。

  面对判决书,黎某昨日告诉记者,他不是存心骗客户货款,只是法律意识淡薄,是想凑足足够的货款后再到其他工厂批量拿货,再发给客户,没想到触犯了法律。另外,他告诫人们应该多学国际商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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