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车有望多道“护身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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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22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今后市民购买汽车有望多一份放心。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工商局了解到,正在拟定的《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草案)》(以下简称《文本》),预计在本月底或下月初会在全市推广。 据介绍,《文本》作为一份在汽销行业推广的统一规范合同,比较详细地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那些初次购车的消费者来说,能够提供有效的保障。《文本》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在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经营者意见,并经法学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文本》凸显多个亮点,首先是销售合同与服务合同分离。《文本》将《委托服务协议书》作为《汽车买卖合同》的附件之一,实现了销售合同与服务合同的分离,这有利于进一步细分责任。对消费者来说,由于《委托服务协议书》明确了各项服务的内容和收费,可避免购车过程中常出现的“服务费是一笔糊涂账”的情况。对经销商来说,通过该协议可以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也是经销商的业务范围。 其次是完善车辆交接手续。《文本》在附件中附加了《车辆交接书》,主要是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关于车辆和随车文件如发票、合格证、购置税凭证等文件类的交接。 此外,《文本》还包含消费者对于汽车产品质量问题的验收状况,如外观是否完好、灯光是否亮等项目的验收清单。 据了解,一辆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汽车,签订的合同却只有寥寥百字,有的甚至不签合同。目前厦门地区汽车销售合同的版本是多种多样,极不规范,这类合同的条款基本上保护的是汽车厂家的利益,消费者只能无条件接受。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很难从合同中找到保护自己权益的条款,这样的合同在法庭上也无法准确描述买卖双方当时约定的内容,会给消费者造成极大的麻烦。这也是目前有关汽车类的投诉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去年,工商部门开始对出台汽车买卖示范合同文本进行调研,并出台草案;国家工商总局已将厦门市列为推行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试点城市。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的有关人士说,《文本》将促进规范汽车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经销商的正当利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