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举措稳定房价 首批普通商品房均价最低3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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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7:28 水母网 |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我市首批普通商品住房将掀开盖头。三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将于下月挂牌出让。和以往任何一次土地出让不同的是,这三片土地将建起的房屋价格在土地出让前就已经确定了,这是我市稳定房价的重要举措。 合同均价提前确定 这次将要出让的三片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分别位于市南区山东路西、宁夏路北,四方区萍乡路,李沧区虎山路11号。其中山东路西、宁夏路北地块上建起的房子合同均价为5800元/平方米;四方区萍乡路上建起的房子合同均价为3900元/平方米;李沧区虎山路地块建起的房子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三个地块的房子销售价格将按楼层、朝向等因素,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限定的合同均价。 限中等收入者购买 据了解,这将是我市建成的首批普通商品住房。根据规定,这部分住房供应对象限定为中等收入居民。购买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无住房或住房未达标、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另外危房户、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的被拆迁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引进人才,可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5年以后才可交易 普通商品住房将和经济适用住房一样,采取公平公开的方式销售。其户型面积也有限制,小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中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85平方米,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05平方米。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后,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完)(记者闵妤)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青岛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