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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个人合作建房兼听则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0:12 红网

  昨天,大连合作建房的发起人之一“房先生”,将一份《公开信》送给大连市房管局及大连各新闻单位。这份公开信的内容,一是为“房先生”正名,二是给政府部门及新闻单位“纠错”。有关部门在做出一项事关众多百姓利益的决策时,是否也该召开听证会?(《中国青年报》北京5月12日电)

  群众对房价过高有想法,想通过集资、合作建房降低房价,通过民间集资合作建房的形式解决自己的难题,而发起人提出合作建房的大胆设想不敢说没有半点私心,但从者芸芸也说明了其顺应民心的一面,而大连市房管局担心出现非法集资等问题也不无道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三方僵持不下。在此情形之下,如果仅凭大连市房管局的一声命令就让各方停手不干,不仅让其余各方难以接受,甚至会让人产生是否因为触动了有关部门的利益的猜想。到时流言四起给政府带来的负面效应不言而喻。如此一来倒不如召集各方搞个听证会,让问题能得到充分论证,兼听则明。

  实行公众听证制度,无疑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主人公权利,实现科学民主决策重要的法制程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范畴。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来,倾听他们的声音,打破了少数部门和少数专家的话语霸权,扩大公众参与。在汇集专家以及社会公众意见汇总的过程中,自然就能体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纠正或限制个人或少数人随意决策的弊端,有效防止决策机关将行政权力变成与民争利、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不让“是为老百姓好!”成为一句空话、大话、假话!

  听证会能否兼顾各方利益,圆满地解决合作建房的问题还有待实践的证明。但是通过听政这个程序,来对现实复杂问题的利与弊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体现了现代法治意识,充分地说明有关行政部门已经有了程序意识等法治思维,意味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觉醒,这是非常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因为这样的社会才是有弹性的社会,可选择的社会,才是稳定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总而言之,在叫停个人合作建房这件事上,谁对谁错,谁是谁非,哪里可行,哪里不行,怎么改进这些问题都应该摆到台面上说个清楚,弄个明白。若是行政部门不能以超脱、包容、公正、持平的立场和态度处理问题,让事情越闹越大,越闹越僵,最后无法收场,那真是既可悲又可耻!(稿源:红网)(作者:杨华)(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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