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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离婚,谁赔两万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2:44 现代快报

  一对大学同学毕业几年后各自组成了家庭,然而在同学聚会中,两人随即陷入了情网。在相约各自离婚再重组家庭的同时,两人还签订协议“如反悔,则赔偿对方损失费2万元”。谁料男同学离婚了,女同学却反悔了,男同学遂欲委托律师通过诉讼索赔2万元,然而却被告知协议无效,无法索赔。

  南京某大学一帮同学六七年前从学校出来后各奔前程。去年6月,留在南京的一帮同学决定搞个同学聚会。去年7月,在黄埔路的一家酒店里,大家聚在了一起。“那时,我已结婚两年了。在聚会中,我发现原本黑瘦的陈倩(化名),结婚后变得成熟而迷人了”,就职于南京一家电子通讯公司的张先生说,“虽然我和她原本是一般同学关系,但偏偏这个时候来了感觉,而陈倩的眼神也很迷离,让我心旌摇荡。”

  很快,两人常常相会于宾馆,每次激情过后,两人都感到生命被再次激活了。但陈倩总认为“这么相处总是慌慌张张的,太不安全了”,于是两人商议各自离婚后再结婚。去年圣诞节那次退房前,陈倩说要订个协议。“白纸黑字写下来,更能说明我们的感情牢靠,是个好主意。”在协议的最后,他们加了一条:如果有人反悔,要赔偿对方离婚后结不成婚的青春损失费2万元。

  张先生经过三个多月的折腾,终于如愿以偿地离了婚,房子给了老婆,只给自己留了部车。

  今年3月底,他兴冲冲地把离婚成功的消息告诉陈倩时,陈倩却反悔了!她说,即便是在闹离婚,老公还像以前一样善待她,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跟老公过日子比较适合。张先生几经劝说,陈倩只是说了声“对不起”,就不再理他了。

  日前,张先生找到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律师进行咨询时说,他实在气不过,“为了离婚,我差不多把什么都搭进去了,可陈倩说声‘对不起’就完了!最近还把手机号码都换了!她不愿离婚,我也不想强迫,但我们是签了协议的,谁反悔就要赔两万块。虽然两万块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我要她信守诺言。但她就是不肯拿钱补偿我,是不是太没道理了?”

  对此,钱苏平律师解释道,表面上看好像是张先生吃亏了,但这个协议实际上是个无效协议。因为结婚、离婚是一个人的自由,不能用合同、协议的形式来限制。对这个既违反《合同法》又违反《婚姻法》的无效协议来说,当事人是要自己承担不利后果的。快报记者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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