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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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3:0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华商晨报5月14日报道 昨天上午10时,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故意杀人一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万余元。宣判后,侯已经提出上诉。 宣判时 侯建军的律师缺席 在法庭宣判开始时,侯建军辩护律师的座位出现了空缺,引起了旁听群众的关注。 审判长郭峰的解释是“法庭事先已经通知了被告人的辩护人,但辩护人没有到庭。” 宣判开庭前,记者在抚顺中院第一审判庭门前见到了辩护律师,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波,对于和他一起作为侯建军辩护律师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曹树昌,林波称曹树昌已经回到北京了,尚不知道当天宣判。 判决后 侯建军不停地擦汗 15页的判决书一共念了35分钟,当审判长宣布侯建军被判处死刑时,法庭里旁听的群众出现了短暂的惊叹。 始终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的侯建军听到判决后,身体突然颤抖了几下,抬起戴着械具的手在额头上擦了擦,之后再次低下头,两只脚向旁边移了移稳住了摇晃的身体,两只手不停地搓着手指,来缓解此时的紧张和恐惧。 在审判长宣布退庭的时候,在法警押解下的侯建军突然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法警和旁听席上的人们,神情木然目光呆滞。 法庭旁听席上发出了女子的哽咽的声音。在审判长宣布退庭时,一名女子用衣服蒙住头在旁边人的护送下迅速离开法庭。 法庭外 受害者家属向律师鞠躬 在走出法庭后,裘吉的女儿对着诉讼代理律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对于法庭上宣判的结果以及对受害人家属民事赔偿的数额,裘吉的家人没有做任何表态。 宣判结束后,裘吉的老伴蔡宝琴和女儿迅速离开法院,来到诉讼代理律师刘志金所在的辽宁锁阳律师事务所。 在事务所里,蔡宝琴再次向刘志金律师表示感谢,对于是否做出民事赔偿上诉请求,蔡宝琴表示将与刘志金律师做进一步研究后再做决定。 对于侯建军判决后,被害人裘吉的尸体是否可以火化,被害人的亲属表示“还要等一等。” 事后,记者从侯建军的律师林波处获悉,侯建军表示要通过中级法院上诉。林波律师告诉记者:“侯建军的心态还算好。” 开庭前 记者短暂对话侯建军 在等待开庭前的短暂时间里,记者在庭外走廊里见到了侯建军,并有机会进行了短暂的对话。 记者:知道这次开庭是对你宣判吗? 侯建军:知道一些。 记者:知道对你的量刑吗? 侯建军:还不知道。 记者:你现在是什么心情? 侯建军:我很后悔。 记者:你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做吗? 侯建军:我就是希望能为社会做点贡献。 记者:你觉得你会不会被判以极刑? 侯建军:(先摇摇头之后又点点头)有些预感。 庭外音 “法有明文,罪当其行” 就在法庭即将开庭之前,记者注意到抚顺中院门前早已经站满了来等待旁听的市民。 “我是今天早上看到报道,专门从望花区赶过来的。”一位来参加旁听的群众这样说。 “我一直关注着对于侯建军事件报道,第一次庭审的时候我就来听庭了,大家都关注着侯建军的判决结果。”一位家住沈阳市大东区的赵先生一大早看到报道后,与几位同是私营企业老板的朋友专程驾车赶来。 “公正,显示了法律的公平。”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走出法庭的旁听市民都表示满意。“法有明文,情无可诉,罪当其行。”抚顺市民牛先生说。 侯建军案两大焦点 焦点一:侯建军是否属于自首? 在庭审中,侯建军的辩护人曾提出,侯建军是自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 但是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建军确系自动投案,但其在庭审中避重就轻,拒不供认构成犯罪的主观罪过和客观行为等主要事实,缺乏构成自首的必要条件,故此辩护意见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焦点二:200万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所提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丧葬费、解剖费、交通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各种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215.497万元的诉讼请求。 但是,在最后判决中,2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不支持的原因是抚顺中院判决书显示,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费200万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对于蔡宝琴提出的丧葬费、解剖费、死亡补偿费等总计人民币15.497万元的请求项目及数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判决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 案件回放 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侯建军酒后驾车载一歌厅女在抚顺大酒店门前,因与裘吉(男54岁)刮碰发生口角,侯建军驾车追撵,在抚顺百货大楼前将裘吉当场撞死。侯随后逃离现场,在8时许向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侯建军43岁,系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省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曾荣获抚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3月31日,侯建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省人大依法停止了侯建军执行人大代表职务的权利和义务。 4月1日,抚顺市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侯建军的决定。 4月7日抚顺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罢免侯建军辽宁省人大代表的职务。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14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