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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誉志愿者考公务员可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5:4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记者代琦实习生杨先武)《成都市志愿者服务条例》昨(13)日正式对外发布,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6日正式施行。

  《条例》对志愿者依法进行注册、管理、保障等事务都有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公益性质的志愿者服务组织,其经费采用民办公助,资金由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组成。

  《条例》并且还确定了专门机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它是市委、市政府成立的市级非常设志愿服务协调机构,将对志愿者大小事务进行“统管”。

  《条例》规定,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条例》规定,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招聘、招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优秀志愿者。

  具体获得的优惠可根据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进行实现,如在志愿者大型活动中获得较高荣誉的志愿者,可享受公务员考试中加分、优先等奖励。

  在志愿者服务量考核上,要求每年最低服务量不得低于48小时。若有想加入志愿者行列的市民,可在设有志愿者组织的所在单位、街道、社区进行登记,申请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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