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起涉外商事案审结 11日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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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7:07 水母网 |
水母网5月14日讯自今年3月22日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下放烟台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2起涉外商事案,11日,首起案件在法院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庭握手言和。 首起涉外商事案件的原告为一日本国籍自然人,被告为市区一内资企业,案由为借款纠纷。日本客商曾借款给内资企业,去年,企业给日本客商出具了确认书:截止2004年9月30日,企业共借款10045万日元。后来,日本客商便以此为据,向法院起诉,除要求偿还本金外,还要支付自去年9月30日以后的利息。 市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尽释前嫌,当庭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日本客商自动放弃利息要求,内资企业则在3个月内偿还借款本金。(韩素华于君)责任编辑:姜莉(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