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一审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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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7:44 大连日报 |
据新华社沈阳5月13日电13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建军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侯建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970元。作案工具现代牌吉普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 据被告辩护人透露,侯建军已决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