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市民状告规划分局行政不作为》后续龙华规划分局终审被判不作为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8:2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5月12日讯(记者纪燕玲)因为不满邻居未经报建便大规模装修改造,椰海山庄海景阁4号别墅的李先生先后多次向龙华规划分局举报,但违章建筑还是建成了。他一怒之下将龙华规划分局告上法庭,本报曾做过跟踪报道。记者今天了解到,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龙华规划分局终审被判不作为行为违法。 李光诉称,1996年购得位于丘海大道的椰海山庄海景阁4号别墅。2003年7月,其邻居5号别墅的业主未经报建,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李光认为他们家的采光和通风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多次向海口市规划局龙华分局举报。龙华规划分局出面干涉,但5号别墅的违法建筑还是建成了。李光认为该局没有行使法定义务,一纸诉状将龙华规划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拆除违法改造的建筑,恢复原状,并赔偿他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失及诉讼费用。 龙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作为龙华区城市规划监督管理机关,其职责是查处本辖区范围内违反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使用土地或进行建设,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造成危害的行为。本案中5号别墅业主在购买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即开始进行室外装修,该局接到举报后立案调查,并向其下达了停止建设、限期整改的通知,并派人督促其进行整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判决龙华分局对5号别墅业主私建花池、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应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外,驳回李光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光不服,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海口中院审理后认为,李光就5号业主未经报建许可擅自改建装修等问题向职能部门举报,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种行为也应得到鼓励。龙华规划分局作为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应当履行职责,对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是否属实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说理不当,应予纠正。终审判决:确认龙华规划分局未对5号别墅业主叶某擅建的新楼梯作出处理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同时限其一个月内对叶某擅自用铁皮密封通透式围墙的行为作出处理。 作者:纪燕玲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