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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撞死人一审判死 宣判后侯建军提出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8:27 南方日报

  抚顺消息 昨天上午10时,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故意杀人一案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万余元。宣判后,侯已经提出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于2005年3月28日3时许,侯酒后驾车因汽车倒车镜将行人裘吉刮碰,倒车镜玻璃片被刮掉,遂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厮扯。侯驾车追撵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地后死亡。案发后,侯建军于当日8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侯虽自动投案,但其在庭审中避重就轻,拒不供认构成犯罪的主观罪过和客观行为等主要事实,缺乏构成自首的必要条件,故对自首不予认定;辩护人所提被告人一贯表现较好,对抚顺地区的经济发展及社会公益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且此次犯罪属初犯,无前科劣迹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但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故此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新华社供稿

  供电所长酒后无证驾车撞死3人

  合肥消息 没有驾驶执照的供电所长在酒后开着供电抢修车,误将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失控的车辆冲入正在跳舞健身的人群,酿成3人死亡。近日,这一幕发生在安徽怀宁县供电公司石牌分公司大院内。

  事故发生在5月11日晚7时30分左右。据目击群众介绍,当时大院内有30多人在跳舞健身。忽然,一辆黄色供电抢修车从外面驶进大院并径直冲向人群。躲闪不及的3名中年妇女被撞倒,其中1人当场死亡,另两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记者从怀宁县交警大队了解到,肇事司机是怀宁县供电公司城关供电所所长国海松,所驾驶的车辆也是供电所的,当时车中共坐有4人。

  记者同时了解到,驾车者国海松没有驾驶执照,属无证驾驶,而且事故发生前还喝了酒。目前国海松已被拘留,此案已交由怀宁县刑警大队处理。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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