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毛毯一只葫芦,见证一段历史(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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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08:3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
昨天上午,在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县政府内,县党史办主任丁廷权拿出两件“宝贝”向记者展示。一件是红军酒壶(药葫芦),另一件是红军用过的毛毯。这两样东西是当年红军过兴仁时遗留下来的的物品。现藏于县委史志办。 1935年4月19日,红军经贞丰、安龙县进入兴仁。20日,在彭德怀的指挥下,在兴仁的海河一带,红军与敌人激战一场,从而掩护了中央军委纵队的西进。“红军两进两出兴仁,前后共计七天。”县党史办丁主任告诉我们。 在兴仁县解中路47号刘家老宅,如今还保存着当年毛泽东住过房屋的遗址。据刘家的后代刘坤仁老先生回忆,当年红军就住在他们家里,其中还包括邓颖超、贺子珍、康克清、刘英等八位首长夫人。刘坤仁的母亲还给红军洗衣服、扫地。毛主席离开的时候,送给刘坤仁父亲一只葫芦和一条毛毯。一直以来,刘家后人视之为珍品。 在兴仁县街头巷尾采访时,了解到的当年红军所做的一件事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35年4月19日,住宿在马路河大坪地的红军不小心失火,烧毁农民周光明家的草房。红军对周表示歉意,并用四锭银子、一担谷子、部分衣物作为赔偿。 “当年红军在兴仁,还写了不少标语。如‘救济干人(穷人)’、‘欢迎苗夷兄弟当红军’等条幅。可惜至今无一留存。”丁廷权不无遗憾地说。(本报记者孙吉晶5月13日发自贵州兴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