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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建光:20分+20%+3万元=治理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20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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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建光:20分+20%+3万元=治理乱收费?

  选稿:杨申 来源:东方网 作者:殷建光 2005年5月14日 10:19

  昨天召开的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提出了治理乱收费八项措施。其中,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要将择校生统一纳入公办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报名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加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档次依次录取,一次招满,并及时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严禁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5月14日北京娱乐信息报)

  这哪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分明是给教育乱收费提供了一个依据,不是吗?“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就是不够20分的可以掏钱补上,而且还是“原则上”,如果再灵活一点呢?;“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20%”,那么,自然招生人数越多,这个20%越多,而什么样的学校招生人数多呢?当然是重点名牌学校,这难道不是明着给他们开绿灯?;“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3万元”不叫乱收费又叫什么呢?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会议,却制定了一个乱收费的合理依据,究其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我们的“三限”政策本来就是一个绥靖政策,限制的本身就是告诉人们在一定的限度内,允许乱收费,为下边吃透、用足政策提供了机会。一个是利益驱动在作用,到底“乱收费”可以给学校带来滚滚财源,当然舍不得放弃,那么,北京是这样的政策,同样,别的地方也可以制定同样的政策,如此下去,乱收费就难于治理。

  教育乱收费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关系到学校是否能够公平竞争,学生是否能够享受到平等教育权利的事情,既然治理就应该干脆彻底,不要婆婆妈妈,拖泥带水,这样的“温情措施”只能导致“乱收费”恶习继续演绎。东方网,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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