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廉政政策:干部婚姻变化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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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32 燕赵晚报 |
据新华社电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的《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报告。 据报道,该规定除了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代币(购物)券、债券、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等事项外,还要求干部个人婚姻出现变化时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能以为这是“私事”“隐私”“个人生活小事”就隐瞒不报。报道说,如果婚姻变化是干部个人因包“小蜜”等情况引起的,组织上将视情况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