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小时月加班时间不实际,公车公营费将维持7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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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0:41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记者尹晓波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南京市客管处组织了所有出租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政府文件学习。在“消化”政策内容的同时,很多出租公司负责人对驾驶员上班时间表示质疑:现在规定驾驶员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个小时,出租车作为特殊行业,这几乎不可能做到。 有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说,因为按照8小时工作制,每辆出租车一天就要有三名驾驶员开,一个月30天,不得超过36小时,等于每天加班就一个小时多一点,这与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性质极不相符,但是一辆车子按照目前的营运收入又不能“养活”三名驾驶员,限制死加班时间的规定是作茧自缚、不切实际的。 如果按照驾驶员一天工作8小时计算,每个月22个工作日,一个月就是176个小时,加上允许的36个小时的加班时间,一个月最大工作时间“极限”是212个小时,要交多少钱给公司呢?中北现在是收8100元/月(农垦为7200元/月),换算到一个人是4050元,而去年南京市出租汽车平均每小时营收在28元,212个小时,一名司机一个月是5936元,司机最后拿到的不到2000元,这里面还没有包括油费等成本,标准对司机来说,肯定是太高了。 对此,中北集团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今年在十运会前,中北的士公司将有1000余辆出租车全部改姓“公”,实行“公车公营”的新营运及管理模式。 他透露说,鉴于农垦推出的7200元/月公营费用,他们没有包括成本费用,下一步随着1000余辆“公营的士”的逐步上路,中北将酝酿下调司机所交的费用,大致会和农垦的7200元/月相当。 (编辑 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