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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1:54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13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意见经查属实,应予采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所提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丧葬费、解剖费、交通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各种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2154970元的诉讼请求中,经查,所提精神损害赔偿费200万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所提丧葬费、解剖费、死亡补偿费等总计人民币154970元的请求项目及数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被告辩护人透露,侯建军已决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回放]

  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牌吉普车,与行人裘吉发生争执、撕扯。侯建军驾车一路追撵裘吉,并从行人通道口冲入,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后死亡。经法医鉴定:裘吉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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