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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集团遭冒名 被罚3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3: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单位诉求原职工赔钱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小戴)昨日,记者获悉一起闻所未闻的官司:厦门旅游集团将单位一名旧职工告到了思明区法院,说他私自以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办事,导致公司遭罚款34万元,因此诉求他赔偿这个损失及利息。

  据厦门旅游集团的起诉状称,洪某某曾经是他们单位的职工,2002年9月至11月间,洪隐瞒真相,私自以旅游集团的名义,为广东省深圳市深华国际旅行社职员熊某某申请办理211人赴新加坡的旅游签证,其中68人持签证进入新加坡后滞留不归,导致厦门旅游集团被新加坡移民当局罚款人民币34万元。厦门旅游集团认为,洪某某应该予以赔偿。

  目前,洪某某未提交答辩状,本案是非尚待法院查明。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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