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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幼儿园 能不能“退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3:1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小陈)买了普通货物超过一段时间后是不能退货的,因为用旧了;如果买的是幼儿园呢?记者昨日获悉,湖里区法院受理了一件罕见的转让幼儿园纠纷。

  原告陈小姐说,2004年7月5日,她与张女士签订转让协议书,她付了62700元受让湖里荣华幼儿园。但是,张女士仅仅向湖里区街道办事处提交了申请书,并没有变更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矛盾。为此,陈小姐要求解除双方的转让协议书,并返还转让金及赔偿损失。

  张女士完全不同意“退货”,她说问过相关部门,幼儿园管理不存在法定代表人的名词,有关部门也没有确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与职责,所以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等依据,也没有这种做法。而且,陈小姐已经接受幼儿园管理近一年,幼儿园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包括名誉、生源、办学要求等,怎么还可能归还给她呢。

  张女士认为,陈小姐是经营不善才想把幼儿园还给她。她认为,既然是投资,就得有风险,不应该找借口把风险转嫁给别人。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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