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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庭夺过证据撕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4:02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法院公开处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被告人竟然在双方质证时趁法官不备,一把将证据原件抢下,当众撕毁!最后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当事人实施了拘留。

  据了解,花溪区一名50多岁的农民王某,因为债务纠纷被债权人起诉到了花溪区法院。昨日,花溪法院民一庭如期开庭审理了此案。就在审判法官让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审判人员正在对证据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的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被告人王某一下子冲到审判台前,一把从法官手中将证据原件夺过,然后一把撕碎,随后,将撕毁的证据捏成一团,扔到窗外。法官当即宣布休庭,并将此事向庭长作了汇报。庭长找到王某谈话,王某对此事供认不讳,但态度强硬,并认为自己没有做错。经院长批准,法院决定对毁灭证据的当事人王某给予“司法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据庭长介绍,王某没有什么文化,仅仅能写自己的名字而已。

  作者:杨以发 廖波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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