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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法院争子 谁知子非亲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5:21 信息时报

  时报

  讯(记者邬科 通讯员朱赞峰) 一对男女协议离婚后又因为争夺孩子抚养权闹上法院,爱子如命的父亲最终败诉。不料,在二人的一场财产官司中父亲意外发现与自己貌似“一个模子倒出”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遂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共13万元。近日,海珠区法院判处前妻赔偿前夫3万元。

  离婚男女上演争子风波

  1997年3月,33岁的汪磊(化名)和31岁李荣(化名)登记结婚。2000年11月李荣生下一男孩,取名汪宝(化名),但是,孩子的出生并没有能改善二人逐渐恶化的关系,双方最终于2003年1月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儿子由父亲汪磊携带抚养。

  由于汪磊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李荣遂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将汪宝判给自己抚养。同年9月,海珠法院判决,汪宝由母亲李荣携带抚养,父亲汪磊每月负担抚养费420元。汪磊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广州中院,但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财产官司惊现子非亲生

  2004年初,二人因财产纠纷又将官司打到海珠区法院,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汪磊打算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子转到儿子名下。这时,汪磊的脑海中,第一次突然冒出一个4年来从没真正想过的疑问:汪宝究竟是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于是,他向法院申请作亲子鉴定。2月6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果令汪磊大吃一惊:汪宝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养了4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这个消息对汪磊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汪磊的父母得知孙子不是亲生的,亦备受打击。全家陷入一片悲痛之中。

  同年4月,海珠区法院对双方的财产纠纷作出判决,考虑到李荣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存在过错,最终在分配房屋时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将房屋多分给了汪磊。

  被骗数年索要精神赔偿

  虽然在财产分割时得到了照顾,但汪磊受到的打击并没有因此平复。据了解,汪磊和李荣结婚后,两人感情上一直不合。没多久,李荣和汪磊就开始了分居生活。在分居的这段时间里,两人互不干涉对方,期间李荣和其他男子也有过来往。但是,感情的变化常常出人意料,分居了一段时间后,两人又合好重新住回到一起。

  儿子汪宝出生后,汪磊也曾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但李荣对此坚决否认。加上汪宝越来越像自己,朋友们也说这爷俩简直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汪磊的疑虑渐渐被打消,并且非常宠爱汪宝。

  忆起几年来儿子共同生活的情形,汪磊又痛心又生气,2005年初,他向海珠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0元,及汪宝出生后至2003年9月李荣变更抚养权之日止的抚养费共37642元。

  李荣对汪磊的要求表示拒绝,她认为:在自汪宝出生后到与汪磊离婚的这段时间里,家庭开支,包括供楼款在内绝大部分由自己负担。应该算是自己独立承担了儿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儿子汪宝一直主要由自己实际携带抚养。因此,李荣表示她只同意按每月420元计算,支付从儿子出生到离婚这段时间内的抚养费给汪磊,并不同意支付任何精神抚慰金。

  爱儿男子受伤害获赔3万

  法院认为:李荣在与汪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性行为,并非婚生育男孩汪宝,对汪磊的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同时,由于李荣采取欺骗手段,致使汪磊相信汪宝为其婚生子,并为儿子提供抚养费用,其行为亦侵害了汪磊的财产权益。因此汪磊要求返还自儿汪宝出生到离婚这段时间内的抚养费是合法合理的。

  近日,海珠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最终判决,判处被告李荣返还对汪宝的抚养费14700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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