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贪污3万落马被称“清官”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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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6:32 人民网 |
山东某县一县委书记近期落马,贪污3万元,被判4年刑。媒体报出这一新闻后,这名贪官得到最多的是被人嘲笑。作为一个县委书记,在现今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之中,钱财物累加到3万元人民币,很多人倒慨叹这是一个“清官”。但“清官”落马了。 说实在的,这个反腐败的成就是不能振奋人心的,而让人产生很多的迷惑。绥化马德一案,就有“5万元以下不查”的说法,为什么到了这位县委书记的身上,3万元就判了4年狱?这个3万元的数字,据说还是好歹凑出来,最后连这位县委书记用自己的坐骑送儿子到省城济南上大学也作款结算。但了解内情的人透露了这个案子的实情。这位县委书记,确实是一个没有多少贪心的官,就这3万元来说,我们也得承认他是一个“清官”。有一个贪官收受贿赂4000万元,在审判席上居然说这是人家送他的“喝茶钱”,可见贪心多大多疯狂,受贿如此大的巨款竟如同儿戏。这个县委书记落马的根子在于“得罪”了人。通过这个案例,有人就决然断定,现在的官,不论是谁,只要被人盯上,非毁不可!这话让人冒汗,觉得非常可怕,这是不是一个反腐败的畸形现象?盯上谁谁毁,这透露的是官场恩怨!以官场恩怨来暴露腐败,何等可怕!这也是一条不健康的反腐败之路。这是一种官场上的“酷吏”现象。据这位落马的县委书记身边了解内情的人讲,这个县委书记为官为人犯了一个大忌:不团结,视他的下级(县长)为政敌,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压了人家两届”。一个人一生奋斗在仕途上能有几个两届?对干部来说,年龄就是黄金。 这里让人想到的不是反腐败,而是官场上的险恶。“官场险恶”在今天这样的社会是不应当存在的,这纯属封建官场上的阴暗。这位县委书记的腐败问题应当说不是很严重,现在的一个“一把手”,个人的清廉能把握到这个度,应当说是一个还有些清廉意志的人。如果说贪污3万元,比较而言仍可以看作“清官”的话,那么他为官陷入权力之争,贪权、玩权术、不团结、打击异己,同样不能算作一个纯正的领导干部。同时,这位县委书记在两届换届选举时,为了压制这位县长,皆有舞弊行为。为官陷入个人恩怨的魔圈,最终毁掉了自己。这个贪官的落马,几乎与反腐败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