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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干部资格考试 不合格不准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4:0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通知,若有舞弊行为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 我省4类干部将在本月底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记者昨(14)日获悉,省委办公厅和省委组织部分别发出通知,未获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通知,拟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任职前必须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

  除了拟任县处级(含正县处级和副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县处级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外,未取得《四川省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省、市(州)委党校(行政院校)中青年干部班的学员,在结业前也必须参加考试。而符合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其他任职条件的干部,如果本人申请后,单位就应同意其报名参考。考试将于本月23日开始,27日结束。届时,将有5000余名领导干部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由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委党校负责考试专用题库存建设工作,考试结束后,省委党校考试中心考试系统自动完成试卷评阅。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合格证书》自考试之日起,按周年计算,3年内有效。

  此次考试纪律严明,一旦有舞弊行为,考生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到各市(州)和省级部门。各市(州)和省级部门在接到成绩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书面反馈给干部本人。对违规任用干部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相应责任。对已任职的干部按有关程序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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