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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残疾人就业与社会总体水平差距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5:1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5月14日电(记者苏敏)今天上午8时许,北京人才大厦门前挤了不少人。学园林专业的大学生罗少伟和10多名今年毕业的同学,用手语热烈地交谈着,他们都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

  5月15日是第15个全国助残日。作为北京“助残日”主要活动之一,北京市残联等单位今天联合在这里举办北京市第四届残疾大学生就业洽谈会,吸引了200多名残疾大学生参加

  在招聘展区里,记者注意到,IBM(中国)公司、北京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京泰来劳务公司和美国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等36个单位设了招聘台。

  对于残疾大学生找工作,北京联合大学特教学院的王老师直言:“社会上是雷声大、雨点小。签约的比例不好说。”他举例说,学办公自动化的聋哑毕业生,做计算机输入毫无问题,可北京很多单位真到录用时,就变得避之惟恐不及。特教学院学生处的于女士说,不少残疾大学生都能找到活儿干,但稳定性很差,学校无法提供就业率数字。来自某宾馆的招聘人员则对记者坦承,他们其实不缺人,说是来参加洽谈会,其实就是来收集点资料备用。

  据介绍,今年北京有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80人,往届毕业但没有工作的约200人,涉及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临床医学、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几十个专业。“社会进步了,残疾大学生越来越多,可大多数用人单位还没‘进步’!”中国残联一名工作人员说。

  中国残联有关负责人认为,我国残疾人就业与社会总体水平有很大差距。目前,全国城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约有2500万人左右,城镇有100多万残疾人未就业,农村有近千万残疾人没有脱贫,加上每年新生劳动力和下岗失业残疾人,缺口相当大。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我国于1990年12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确定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要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一些用人单位宁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也不愿为残疾人提供岗位,个别单位甚至明确拒绝接收残疾人。去年,北京市残疾大学生就业洽谈会举行前1周,原定80个展位竟空着60个。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残疾人就业有政府部门托底,就业率高于健全人,健全人就业则是市场竞争。

  关于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政府性基金,全国已有17个省市改由税务部门承担,但北京市仍由并非执法部门的残联来收取。北京市残联为此十分苦恼:“阻力太大了,很多单位认为这是乱收费,不让我们进门!”据了解,在北京市40万家单位中,有半数单位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04年,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等9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力争5年内新安排9000名残疾人就业,到2008年底,使北京市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7%以上。但目前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屡被侵犯,如刚上岗不久就被辞退、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招残疾大学毕业生、不依法给残疾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拖欠残疾员工工资等。

  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进行规范,年底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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