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红火蚁疫情防控预案 瞒报要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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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7:2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李沛张娟)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部门了解到,为了有效防控红火蚁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已启动了“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治区政府也成立了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预案特别强调,瞒报缓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和重大危害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该指挥部由约20个区直单位联合组成,由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任指挥长。广西大
该“预案”规定,某地发生红火蚁疫情必须应急处理。疑似新疫情一旦发生,发生地县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自治区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取样和鉴定;必要时,请农业部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组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新上报的疑似疫情进行调查复核。 疫情确认后,市农业局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之内将疫情上报本市政府及自治区农业厅。因瞒报和缓报造成疫情扩散和重大危害者,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疫情发生所在地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红火蚁生活习性和活动规律,科学地规定疫区和保护区,并通过本级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农业、林业及城建部门要对疫区的蚁巢和红火蚁活动区域设置醒目的标志和界线,警示人们进入。并依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封锁控制方案,对疫区采取封锁控制措施。 另外,疫区和监测区按照要求完成疫情扑灭工作后,在连续9个月内未发现新的疫情,并经自治区红火蚁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最后由自治区农业厅将验收报告、监测报告和疫情处理工作总结上报农业部,由农业部发布解除疫区和监测区公告。 作者:李沛 张娟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