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绿化所 四人成嫌犯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7:3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记者昨日从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在查处一起绿化部门职务犯罪案件中泉山区绿化所共有6名工作人员,其中有4名涉嫌职务犯罪。检察院在查办案件后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目前,泉山区区纪委依据泉山区检察院的建议,向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都发出了一份《关于重申绿化建设项目相关纪律的通知》。 2005年3月,泉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查办了发生在泉山区绿委办的贪污、受贿窝案。检察机关在查处该案时发现,绿化部门的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如泉山区绿委办每年都有苗木的补植支出,但每年苗木成活情况却没有一个机构来检查,补植的数目也是领导说了算,补植苗木的价格因规格不同差异很大,这些都给职务犯罪留下了隐患。绿委办的对于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项目,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但对投资额相对较小的小额绿化工程,由于没有强制招投标的规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也不到位,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地带。 针对问题,泉山区检察院发出了《关于预防绿化建设项目职务犯罪的建议》。建议园林建设工程不管投资额大小都必须进行不同形式的招投标,同时建议区建设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也要加强对绿化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工程实行招投标、资金划拨使用、苗木采购移栽、完工资产结转及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 本报记者 肖军 实习生 朱成欢 通讯员 泉山 《江南时报》 (2005年05月15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