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政改革调整民间组织 官办社团要政社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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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8:19 东方网 |
东方网5月15日消息:挂靠政府部门、行事俨然“二政府”,这是一些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负责人11日在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上表示,四川省将对现有民间组织进行改革调整,特别是要大力改造官办民间组织,实行“政社”分开。 四川省民间组织近年来发展迅速,经登记注册的达2.2万个,总量居全国第二位。在1000多户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中,具有政府部门背景的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占90%以上。 这些民间组织总体发展健康,但有的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收费秩序混乱,特别是搞强制入会收取会费,代行行政职能搞强制性的有偿服务,搞指定性、垄断性强行服务等。 副省长杨志文指出,目前企业反映强烈的新“三乱”问题,主要出自与政府部门联系比较紧密的中介机构,必须坚决纠正和制止。 省民政厅表示,要对自上而下成立的官办、半官办民间组织进行改造,加快向民办型、规范型、服务型转变,党政领导不得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民间组织负责人。现有各类民间组织要进行调整和重组。调整的一个目标是探索退出机制,对那些长期不开展活动、几乎不发挥作用、内部管理严重混乱的民间组织,要注销或撤销。 据悉,四川省将优先发展优势行业、重点行业、新兴行业的新型民间组织,如从事农村科技推广和应用的专业经济协会。省民政厅强调,民间组织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更不能强制企业入会。选稿:王斌来源:四川日报作者:范癑 谭江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