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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可接考法律本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8:39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我省自考办获悉,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最近调整了自考法律类专业的考试计划,并设立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非法律类专业专科以上自考毕业生均可接考法律本科。省自考办有关人士表示,此前,按照有关“专接本”规定,只有法律、法学、律师等15个法律类专科毕业生可以接考法律专业本科,其他专业不能接考。这次明显放宽了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专业本科和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中,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的14个学分,考生可以用其他选考课程学分来代替。虽然代替外语学分后,考生不能获得学士学位,但对外语基础非常差的考生来说应该是个福音。(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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