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省委推荐“七一”表彰对象的公示通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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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9:3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为纪念建党84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委将于今年“七一”表彰一批红旗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省委分配给我市的名额,经市属各单位的推荐并经市委研究,拟向省委推荐如下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1.红旗基层党组织: 中共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 2.先进基层党组织: (1)中共广州市东山区大塘街工作委员会 (2)中共广州市电信分公司直属委员会 (3)中共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委员会 (4)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工作委员会 (5)中共广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支部委员会 (6)中共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委员会 (7)中共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委员会 (8)中共广州白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9)中共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委员会 (10)中共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11)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街流动党员委员会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州市委组织部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和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办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5月15日至5月19日 受理单位:广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处 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 邮编:510046 电话:83104866 广州市委组织部 2005年5月15日(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