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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3:51 信息时报 |
李龙 从8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驾驶员异地道路交通违法,罚款数额在200元以下的,可通过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方式交纳罚款(见昨日本报A15版)。这样的一个规定会给驾车者带来多大的便利,相信那些有过异地违章经历的司机最清楚。我们总是把“以人为本”挂在嘴上,但像这样真正落实到位的便民、利民措施还是值得叫好的。 现在的交通法则多而且细,各城市也都有自己的电子警察,一不小心,驾车者就会撞上异地的交通“红灯”。如果现场发现倒还罢了,交完罚款开车走人。要是已经回来了,哪一天突然来了个莫名其妙的异地交通违章通知单,那可就窝火了。既搞不明白自己错在哪,还要为如何交罚款犯愁。难不成为了交罚款而特地再故地重游﹖得不偿失不说,还耽误时间、影响心情。不过车总是要开的,罚款总是要交的,没有其他办法也只好如此。 现在好了,有车一族可以先向信息查询台了解自己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如果不幸有了异地交通违法信息,而且罚款在200元以内的,就可免去舟车劳顿之苦,到当地银行或者邮局排个队电汇一下即可。虽然说交罚款总不是件愉悦的事,但至少比托人代交或是自己去交要方便得多。 其实,我们的规定条文有时难免僵化、不合时宜。如果我们的有关部门能站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立场上,将那些不合时宜的规定、程序变通一下,就能使其更合情理,更具有可行性,这样也能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 当然了,目前电汇罚款的数额还有个限制,这不能不说是个小遗憾。有关部门解释是200元及其以下罚款可实施现场处罚的简易程序,而200元以上就要按一般程序进行。但我想既然都是程序,都是规定,没有了200元的分界线,这项便民措施就会显得更彻底更完满。不过说是这么说的,在限额还存在的前提下,为了省却异地交罚款的烦恼,只好拜托自己把违章罚款控制在200元以下,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可笑。(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