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8万修车费车行工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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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5:20 法制晚报 |
本报讯在1年的时间里,某国有汽车行的业务员孙丹分多次贪污了8万多元的客户修车款。近日,朝阳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2003年6月到2004年5月间,30岁的北京陆鼎汽车商行业务员孙丹收取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修车款后,通过现金不入账、伪造结账明细表和维修施工单的方式,分多次贪污修车款人民币82483元。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孙丹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其系初犯,且在单位领导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自愿认罪,并由家属退赔了全部赃款,法院遂对其减轻了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