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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基层司法所一年调处纠纷10万余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5月15日电(陈米欧)江西基层司法所一年调处纠纷10万余件。5月14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推荐了江西的经验。

  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后,江西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为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江西赣州、吉安、景德镇、新余等设区市还明确基层司法所为副科级单位,并要求采取公开选拔与组织考察任用相结合的办法选任司法所所长。所增编制主要从乡财政所因取消农业税富余的编制中解决,人员从财政所人员中考试录用,建设经费按照省、市、县各1至2万元的标准配套落实。目前,江西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司法所,共有1627个,配备工作人员5441名;另有79个开发区和工业园也成立了司法所。

  去年以来,江西司法所组织宣传法律8566场次,参与制止宗族械斗445起、疏导劝回群体性上访626起10318人次,组织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04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781起,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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