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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检察院:房产诈骗主要有5种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1:50 东方早报

  记者昨日获悉,2003年至2005年,宝山检察院共审查批捕涉及房地产的各类诈骗案件15件17人,涉案金额共计153.8万余元。在15起案件中,宝山检察院发现,有6起案件的被害人是房地产公司,另有2起的被骗对象是国家有关单位。

  据介绍,在审查批捕的15起房地产诈骗案件中,主要有五种主要犯罪手法:一、利用经营房地产经纪公司行骗,在经营房地产中介过程中,从客户处获得钱款或房屋产权后携款逃跑;二、冒名出售、抵押他人房地产,诈骗人采取伪造各种虚假凭证的手段来欺骗房产登记管理部门、购房人或借款人,将自己根本无产权的房屋予以出售或抵押;三、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定金、租金,诈骗人利用被害人急于购房租房,或想获得廉价房的心理,谎称自己有购房或租房途径,在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后骗取被害人交付定金;四、一房多卖,诈骗人员将一套房产分别售予多人,骗取定金;五、利用动拆迁之机骗取国家契税、动拆迁补贴,诈骗人与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勾结,通过伪造公文,瞒报虚报等方式,骗得国家财物。此外,这15起房地产诈骗案件中,6起案件的被害人为房地产公司,2起被骗对象是国家有关单位,占总案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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