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楼下丧命元凶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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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2:45 东南早报 |
老人收废品时蹊跷死亡,现场只有一块带血迹和头发的砖头,砖头与老人的死有没有直接关系,是高空坠物致死,还是摔倒致死?目前还是一个谜——— 早报记者周长锋文/图 一熊姓老人收废品时脑部受伤而死,致老熊死亡的元凶被怀疑是一块水泥砖头。当时由于天色较晚,现场目击者只是听到“砰———”的一声响,随后就发现老熊倒在地上。第二天,人们发现死者旁边有一块带有头发和血迹的水泥砖,而死者附近最高的建筑是一栋住宿楼。 熊姓老人的家属说,当时该楼有住户在搬家,老熊也是被搬家住户叫来收废品的,现场发现有血迹和头发的砖头与楼上住户垫煤炉的砖相吻合。因此,家属认为老熊之死与砖头有直接关系,因而要向住户和房产公司讨说法,后向法院起诉,但法院认为此事证据不足无法受理,希望公安机关能补充侦查。而公安机关认为这是民事案件,家属直接起诉就行了。 此事发生在2003年12月10日,事发地在园山小区,到目前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了,家属仍然为此事奔波着,不知该向谁讨说法。 家属老人究竟是怎么死的 记者见到厦门市湖里公安分局出具的一份刑事科学技术检验意见书,其中有这样的描述:“死者身长160cm,双眼睑闭合,角膜透明,左右瞳孔同圆等大……头顶部检见一7.6×7.5cm的创口,脑组织见挫碎……说明死者系头部钝器伤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家属发出疑问,致老熊死亡的钝器到底是什么?钝器是怎样伤到死者头部的?钝器从何而来? 记者希望通过湖里公安分局了解此案更详细的情况,但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住记者,并声称,此事已由上级部门通过相关程序处理,拒绝接受采访。 住户对此事不知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时该楼确有住户在搬家,老熊也长期在这个小区里收废品,但楼上住户均声称对老熊突然死亡一事不知情。 该楼一于姓住户对公安机关称,当天18时许,他突然听到楼下有人在哭。下楼一看,发现很多人聚在一起,有2人扶着一个躺在地上的人,他旁边有一摊血,之后120急救人员赶来,他就上楼了。此后听见有人议论纷纷,有说是被酒瓶砸死的,也有说是被棍子打死的,也有说是他自己摔倒在地上的。该住户还称,死者长期在这里收废品。 该楼一王姓住户也声称,18时许,她看见死者在楼下收废品,当时死者站在离楼梯口3米左右的地方低头绑东西。突然听见“砰———”的一声,抬头看见收废品的男子倒在地上,同时听见小区女清洁工在喊什么,过了一会儿,她老公过去用手扶起他的头部,发现头下有一摊血。 据另一名现场目击者周先生称,当时他看见老熊在这里收货,还与他打招呼,当时小区里有人搬家。他刚好离开一会,就听见老婆叫他快点过来,说老熊晕倒在地了。他连忙跑过去一看,的确看见老熊倒在地上。他连忙喊老熊的名字,并且把老熊抱起来。老婆在旁边喊,地上有好多血。他一看,心想完了。连忙让同乡去叫老熊的亲属过来。他说,第二天清理现场时,发现有许多血在地上,而且地上有块砖头,上面还有毛发。楼上住户搬家时,也有类似砖头被搬下楼。 法院证据不足无法受理 就此事件,家属要讨说法到底该走哪种司法程序,记者采访了禾山法庭张法官。张法官认为,该楼不是在建工程,而是居住多年的老房。根据判断,楼已建成,有人居住,不可能有砖头露在外面。从当时情况看,也没有什么刮风、下雨的天气。在当时那种情况掉下砖头,不排除有人为因素。如果人为的话就是刑事案件,因此,必须由公安机关侦破。目前,由于证据不足,法院无法受理此案。 律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厦门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只要家属有证据,是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得出结论,此案为刑事案件,也不影响家属的民事赔偿诉讼。 新闻链接 高楼坠物伤人却找不到真凶 72户居民“连坐”受罚 从楼上飞来的水泥块砸得他头破血流,却又找不到谁是“凶手”,受害者杨定荣于2002年9月将该楼72户业主全部推上了被告席。 杨定荣是重庆盘谷花园物宾纳物业公司的员工。2002年8月19日下午4时50分左右,他正和另一名同事在该花园5幢3单元楼下修剪草坪时,一团水泥块从空中掉下来,砸在他头上,他当即被砸晕过去,过了3分钟才睁开眼睛。他被同事送到医院急诊科检查后,发现头顶被砸出的洞约4厘米见方,深约0.8厘米,怀疑有脑震荡。他想要找到抛水泥块的人来承担责任,但是面对众多住户,他根本无法确定是哪家所为。 律师建议,根据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证据规则,可以把整个单元的72户业主告上法庭,让他们自证清白,于是杨向法院起诉。(周长锋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