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问责”能否破解“环评丑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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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2:45 红网 |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指出,以往的管理模式只是对环评机构进行管理,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一些环评人员为牟取个人利益编造假数据、假结论。现在,环保总局把机构和人结合起来,一旦出现问题,不但要追究环评机构的责任,还要追究环评工程师的个人责任。2005年05月15日《京华时报》报道。 是圆明园环保风波,让环评走进了大众视野,让人们看到了环评机构不光彩的一面,原来它也是一个充满着丑闻的行业,圆明园的环评竟然无人接手,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把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抛在脑后。而今,对于志在解决环评丑闻的“环评问责”已经被提了出来,但是“环评问责”又能否破解“环评丑闻”呢? 问责是近两年的一个时髦话题,政府问责,专家论证问责等等,说到底就是让每个人为自己做的事负责,是对每个人良心和道德的考验,也是对社会责任和社会诚信的考验。在和谐社会里,每一件事都应该经得起问责的。让问责成为一种制度,成为一种习惯,这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意。 我们知道,环评和公证一样,都是第三方的咨询机构,充当着裁判员的角色,代表的是公平和正义,但最近这两个行业却出尽了丑闻,变成了钱的俘虏,有人戏言:少数环评机构和委托做环评的单位的关系差不多就等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今天,如果环评机构仅仅为了一点眼前的金钱,做出消灾的事情来,在若干年以后,我们生存的环境将变的惨不忍睹。 对于环评丑闻,仅仅靠问责还是不够的,出了问题再问责,也非忘羊补牢那么简单。对于关系到千秋大业的环境的问题,更应该防患于未然。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强环评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行行业自律。广州市13家公证机构联合签订了《广州市公证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该公约在国内公证行业首次建立了诚信自律保证金制度,针对个人操作空间大的行业特点,力求通过行业自律与诚信杜绝假错公证等个别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于环评机构,引入这样一个自律公约是很有必要,目的是加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其次,政府应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监督和处罚力度,让违反的人员付出高额的违法成本。第三,我国现行法律的盲点给环评市场的潜规则提供了生存环境,应加强关于环评的法律建设,让违法操作的环评人员付出法律成本。 环评机构肩负着保护环境的重大社会责任,因此,环评机构不能惟金钱是瞻,而是要以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至上。说到底,“环评丑闻”必须要用一套完整制度来化解,用制度来保证环评的公平正义,让环评问责真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环评丑闻才会越来越少。环评和公证一样,是出不起丑闻的行业。每一次丑闻的出现,都是对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次考验。有这样一句话:“一个行业的信用,是靠长期积淀形成的,预示着其前途和未来。”而环评机构的信用和社会责任意识也预示着环评的未来。(稿源:红网)(作者:吴向阳)(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