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商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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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33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记者李晓群实习生赵昕)4月29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判决了敲诈勒索某大商场的3名罪犯,两名主犯范华成、吴庆山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3年,从犯范华磊被判有期徒刑1年。 据查,3被告均为长丰人,去年7月,范华成在长丰一家农业银行办理了一张名为“刘洋”的账户卡,11月26日邀吴庆山来肥,共同实施敲诈,并让其弟范华磊负责在敲诈后去银行查询卡上有无钱。同年11月27日,范华成打印了一份恐吓信,内容为“你们商场已被我们安放了很多定时‘炸弹’,存10万元到‘刘洋’的账户上,时间3小时”。范华成、吴庆山将恐吓信和装有火药的香烟盒放在事先购买的工艺笔筒的包装盒内。之后,范华成安排吴庆山下午到鲜花店买了一束鲜花,委托花店人员将鲜花和装有“炸弹”、恐吓信的“礼品盒”送给该商场办公室主任。当日下午4时许,商场方面收到了装有恐吓信的礼品盒,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疏散在商场里的顾客,对商场进行清查。公安机关接警后,于同年11月先后将范华成、吴庆山、范华磊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