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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违法占地为何查处不力?(监督与思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3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海南省定安县:违法占地为何查处不力?(监督与思考)(图)
孙元伟漫画工作室

  本报记者 傅昌波

  省国土厅调查后指出:该用地项目已形成未批先用的事实,但有关处罚决定至今未落实

  村民们说,县政府为获审批在报告中将耕地谎报成“未利用地和工矿用地”

  盛利公司圈地后,还涉嫌违法倒卖土地

  位于海南省定安县中部的雷鸣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大集镇。2003年6月,定安县一家企业在未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圈占60多亩该镇的集体土地用于建居民小区和集贸市场。虽然海南省国土管理部门多次下文要求严肃查处,但该项目的道路仍“如期建成”,市场仍“如期开业”。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责任人受到处理,市场仍在营业。

  盛利公司违法占地

  管理部门再三“宽容”

  据雷鸣村村民洪德贵等人介绍,2003年6月,定安县盛利土石方工程公司(下称“盛利公司”)没有出示任何用地手续,便强行用机械平整该村第一、第二经济社60多亩集体土地(大部分是村民的承包地,其中有约16亩水田),开工建设水泥路和雷鸣商品交易服务中心(下称“交易中心”)。

  2003年10月15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对此进行调查后指出:该用地项目在未办理征用及农转用手续的情况下便开始平整,已形成未批先用的事实。要求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责令其停工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同月18日,县国土局向盛利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听候处理”。但是,该通知书发出后,县国土局既未强行制止施工,也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而是放任盛利公司将道路建成,使交易中心如期封顶并于同年12月23日隆重开张。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法占用土地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同时拆除建筑物或者没收建筑物,可以并处罚款。2004年3月30日,在省国土厅等部门的监督下,经定安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县国土局向省国土厅和海南省有关监督部门上报了对盛利公司违法用地的处理意见。该意见称,盛利公司“实际用地面积达69.64亩”,县国土局决定“没收盛利公司所建雷鸣商品交易中心的建筑物面积1800平方米,已硬化的水泥街道面积567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为国有”,同时责令盛利公司复耕31.77亩土地,并建议对违法用地直接责任人和雷鸣镇原有关领导作出相应处理。

  令村民们感到失望的是,这个处理意见上报后,除了部分土地得到草草复耕外,处罚措施迟迟不见落实。2004年4月,省国土厅向县国土局发出限期处罚通知,6月16日又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县国土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但是,县国土局仍未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直到2004年10月10日,县国土局才正式做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这次的处罚较原来的处理意见已经有天壤之别,“没收”的内容已经被删去,只是认定盛利公司非法占用土地35.53亩,按每平方米5元处罚,共罚款11.8420万元,并称“罚款后依法完善该项目18亩用地手续”。

  违法市场仍在营业

  依法处罚遥遥无期

  在采访中,县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这样处罚是因为盛利公司的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且该项目的18亩土地已经过省国土厅的审批。

  据了解,定安县政府确实于2003年11月向省政府打了报告,要求批准县政府“征用集体未利用土地1.2公顷(约18亩)并转为建设用地,并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兴建雷鸣商品交易服务中心”。省国土厅于2004年1月1日批准同意。

  但是,这丝毫不能说明盛利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合法。省国土厅只是批准同意征用土地并挂牌出让用于建设雷鸣商品交易服务中心,但时至今日,土地征用程序仍未完成,挂牌出让根本无从谈起。如果按省国土厅要求该地块公开挂牌出让,盛利公司能否通过公平竞争拿到这18亩土地,还是未知数。

  2005年3月7日,记者赴雷鸣镇调查时看到,违法建成的市场仍在营业。定安县有关部门负责人证实,没有任何干部因为这起非法占地事件受到处理;另外,2004年10月10日县国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至今也没有落实,盛利公司仅向土地部门象征性地缴纳了5000元罚款。

  海南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有关同志接受采访时表示,依据土地管理权限,盛利公司违法占地问题的处理权限在定安县。省厅将依法督促定安县国土局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他认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应该没收盛利公司非法占地建成的道路和市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然后按照省国土厅的批复,依法征用18亩集体土地,对土地价值和违法建成的地上建筑物进行公正评估后,公开挂牌出让。

  骗取征地审批手续

  涉嫌违法倒卖土地

  定安县政府向省里申报征用18亩土地的报告中说,这18亩土地是“未利用地和工矿用地”,但在调查中,一些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他们的土地承包证,可以证明报告中所说的18亩土地大部分是村民的承包地,其中还有部分水田。村民们说,县政府的报告欺骗了省国土厅,其目的是使该地块的征用获得顺利审批,因为农民承包地(耕地)的征用审批手续比集体未利用土地的审批手续要严格许多。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在盛利公司开始建市场时,小小的雷鸣镇已经有3个集贸市场,还有一个规模很大的未竣工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默许盛利公司违法占地建新市场,本身就值得质疑。一些村民告诉记者,盛利公司非法圈地后,还涉嫌倒卖土地。据介绍,盛利公司与原雷鸣镇政府负责人“合作”,已将960平方米集体土地倒卖给定安县供电公司。另外,盛利公司一直在预售宅基地,目前已有10多户当地村民、教师或公务员向盛利公司交了定金。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6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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