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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将设“公用经费专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37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都怡文)记者从南京市政府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已于日前出台,以后区县财政部门统统要求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

  据悉,财政部门出台该《意见》,主要是针对目前部分区县未按规定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的情况。《意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部门预算中,首先要安排公用经费预算,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公用经费按标准到位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安排专项经费。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缺额部分由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安排,并在确保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逐年增加投入;

  《意见》特别规定,区县财政部门要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区县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和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纳入专户封闭管理,直接拨付到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财政预算和计划拨付给各中小学校。同时,市财政还将专门设立“教育扶贫专项资金”,根据区县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额度的50%给予专项补助,专项补助仅用于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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